服务项目 |
大豆进口清关代理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大豆进口食品收发货人备案
2、备货
3、准备单证
4、发货到港
5、换单(我司操作)
6、报检(商检部门操作)
7、报关(审价、查货)(海关部门操作)
8、交税(1-2工作日)
9、中文标签备案(货物到港后办理)
10、抽样检测(商检部门操作)
11、贴标签
12、货物放行
13、送货
进口清关选择我们的理由
1、时效快捷:目的港收货,上午提柜,当天即可清关,普货完成清关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;
2、税费低廉:全包价,不产生额外费用,已含税费及手续费,按公斤或货值计算。
3、报关:采用批文报关,物流专线运输,丰富的操作经验,省掉装卸物流成本;
4、手续简单:只要装箱单、我司全程为你办理所有清关手续;
5、进口准时:完全按照约定时间,将货物送达地点;
6、运送安全:第三方保险,保障货物无损;
7、跟踪精细:完整控制每一个环节,并及时将信息传达至所有相关人员。
1、一般情况下的从国外进口到国内
到港货物->外贸公司或者委托外贸公司办理进关手续->进口
1、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。
2、所需通关单据:
1)进口合同
2)进口发票
3)装箱单
4)海运提单
5)提货单(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、传真空运单据换取)
6)各种进口许可证(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)
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,需提交以下单证:
1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。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;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,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,应填写报关单一式三份;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,应另填一份退税报关单。
2、货物发票。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,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,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,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。
3、陆运单、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。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,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,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。
4、货物装箱单。其份数同发票。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。
5、出口收汇核销单。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,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"监督收汇"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,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。
6、海关认为必要时,还应交验贸易合同、货物产地证书等。
7、其它有关单证。包括:
(1)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、免税的货物,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,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;
(2)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,应交验海关核发的"登记手册"。
1.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、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去船公司交换单费、码头费等去换取进口提货单。
2.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
1)单证:装箱单、发票、合同一式一份、报关、报检委托书各一份。
2)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
3)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
4)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
3.货物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,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。如付汇证明、信用证、保单、原厂发票、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。
4.海关打印税单后,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。如超过期限,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。
5.报关查验放行后,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、报检代垫代办费。